关于注销马星波等5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的通告
兹有马星波等5人,因2016年9月21日在我协会办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变更注册手续时,提交虚假材料、且在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涉嫌同时在两个单位执业,现按照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注销其执业注册。具体说明如下:
一、涉事人员:
姓名
身份证编号
马星波
370982*********817
王锋
370921*********410
王明锋
370982*********811
辛太宇
370830*********911
徐利伟
370921*********4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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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注销原因:
1. 2016年9月21日,我协会收到上述5人由“泰安市民生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(现更名为:山东民生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,以下简称‘民生公司’)”变更注册至“山东光大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‘光大公司’)”的变更注册申请,按照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应提交与前执业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应见证资料。由于上述5人与民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,5人分别提交了与民生公司《解除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》。后经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【泰山公(三)调证字[2017]10009号文书】、泰安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【泰公刑鉴(文)字[2017]06016号文书】调查,此5份《解除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》上加盖的民生公司的印章为伪造。民生公司未给上述5人出具过《解除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》,其与民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(合同有效期至2017年1月11日)。
2. 鉴于上述5人又分别于2016年8月1日、8月15日、9月1日与光大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,因此,造成了5人在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同时在两个单位执业的事实。
三、处理办法:
按照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的规定,自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3日,注销马星波、王锋、王明锋、辛太宇、徐利伟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。
特此通告
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